根据中共洪洞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洪洞县四个巡察组自2016年5月16日至6月16日对11家单位进行巡察。 第一巡察组组长:徐根官,电话:13994767802, 巡察单位:赵城镇、林业局, 第二巡察组组长:李东旗,电话:13623688111, 巡察单位:龙马乡、农委、畜牧中心 第三巡察组组长:李怀亮,电话:13994007666 巡察单位:山头乡、农机中心、农业服务中心 第四巡察组组长:李树记,电话:13903572600 巡察单位:淹底乡、 开发办、水利局 县委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二是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三是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情况;四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五是2013年至2015年涉农资金管理情况;六是县委巡察领导小组要求巡察的其他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11个单位监督举报,举报方式: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357—6222977、6227167 举报邮箱:htxxcb2016@126.com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