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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春中央公园——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丢东西该谁买单?

2016-6-8 19:42| 发布者: 寒泪| 查看: 3136| 评论: 0|来自: 易汾网

摘要: 网友发帖称:我从去年住进城春中央公园小区,刚住进去不久,就有小偷撬窗户进我家偷东西,由于小区没安装监控(基础设施不完善),以至于报警后没有线索。直到去年年底,我家再一次遭到小偷的侵入,找到物业还是一样 ...

网友发帖称:

我从去年住进城春中央公园小区,刚住进去不久,就有小偷撬窗户进我家偷东西,由于小区没安装监控(基础设施不完善),以至于报警后没有线索。直到去年年底,我家再一次遭到小偷的侵入,找到物业还是一样的结果“没有监控”,事情不了了之。

201665日,我家的电动车丢了,我妻子便找到物业管理调取监控,工作人员称“咱们小区没有安装监控”我妻子质问工作人员“去年不是准备安装监控了么?为什么还是没有?”工作人员称安装监控这件事,我们已提交说明书给了开发商,安装不安装是开发商的事,我妻子是个比较较真的人,领着物业管理找到开发商,开发商称“没有收到安装监控的说明”。





66日,我和我妻子再次去找了物业,希望可以讨个说法,在和工作人员交流的时候,由于一时语言不合,和管理员发生肢体冲突,并把我妻子(此时我妻子已经怀孕五个半月)推到在地,因为妻子身怀有孕,怕出现问题,我立即把我妻子送到铁路医院检查,我妻子因为肚子疼,医生让我妻子住进了监护病房,中间一度出现出血和胎位不稳,直到昨天(67日)我妻子才出院。

小编有话说:

    物业公司是开发商和住户的纽带,是帮助当事人主动解决住户出现的问题,但推迟了一年多都未能解决问题,并且偷窃这件事在多家住户都有发生,也不仅仅只发生一次,小孩都知道礼让孕妇,可是物业管理员面对一个五个半月的孕妇还动手推人,当事人只是希望讨个公正的说法,并希望物业公司、开发商和业主共同解决监控的问题,不要再让业主遭受偷窃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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