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告 6月1日前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扣的机动车(汽车、摩托车),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携带被查扣车辆的合法相关手续到查扣单位按规定接受处理,逾期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三个月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将被查扣的机动车上缴财政,达到报废标准的予以强制报废。 临汾市交警支队北城大队秩序科(鼓楼北大街坂下路口),联系电话:2258283 临汾市交警支队南城大队秩序科(五一东路与迎春街丁字路口)。联系电话:2258230 临汾市交警支队环城大队秩序科(尧庙汽车站南)。联系电话:8080389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6月14日 临汾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公告 市政府治理非法营运三(四)轮机动车联合执法组2016年6月1日前查扣的非法营运三(四)轮机动车,自公告下发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携带车辆相关合法手续到查扣单位接受处理,处理时: 2016年6月14日 来源:山西临汾交警(lfjjz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