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5月到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被银行方面告知我在大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已有两笔贷款业务,而我本人竟然毫不知情。5月12日我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出我的信贷交易明细记录。在记录上可以看出: 1、我在大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已有两笔贷款业务,一笔贷款日期为2006年3月24日,贷款金额为40000元人民币;另一笔贷款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贷款金额为12600元人民币。 2、前一笔贷款截至2014年12月24日,账户状态为“结清”,后一笔贷款截至2015年3月26日,账户状态为“结清”,但两次贷款都有逾期记录。 3、第一笔贷款甚至办理了贷款展期,展期日期从2008年3月23日到2009年3月20日到期。 以上这些都是大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方面的操作。我不明白在我这个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方面是如何进行这些操作的,而这个匿名顶用我的身份信息的人是如何获取我的信息,又如何正当的在银行进行贷款的? 举报人:郝新红 举报日期:201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