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26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包括畜禽肉及其副产品、蔬菜、水果)、粮食加工品等5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24批次。
不合格2批次,分别为:
餐饮食品2批次,分别是临汾开发区花脸羊涮肉坊2016年4月26日加工的自制火锅底料中检出罂粟碱和那可丁;临汾市尧都区薛老五牛肉丸子面总店2016年5月17日加工的牛肉丸子面的肉中的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合格24批次,具体为: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砷、溶剂残留量、苯并芘等3项指标。
2、调味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罂粟碱、苏丹红、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总砷、铅、苯甲酸、山梨酸、游离矿酸等共13项指标。
3、餐饮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游离(性)余氯、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等共9项指标。
4、畜禽肉及其副产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铅、总汞、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土霉素、四环素、挥发性盐基氮等16项指标。
5、蔬菜9批次,检验项目为铅、百菌清、毒死蜱、多菌灵、甲胺磷、甲萘威、克百威、氯丹、对硫磷、三唑酮、辛硫磷、敌敌畏等19项指标。
6、水果3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镉、氧乐果、甲胺磷、克百威、多菌灵、六六六、滴滴涕、对硫磷、敌敌畏、硫丹、甲拌磷等13项指标。
7、粮食加工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镉、汞、氯氰菊酯、毒死蜱、吡虫啉、百菌清、黄曲霉毒素B1等8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的规定,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