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正是山西吉县果农忙活一年收获成果的时候。正是百姓喜笑开颜的时候。 而种植百亩果园的吉昌镇谢悉村农民刘士情和妻子何爱英却无法收苹果,甚至无法回到打理近十年的果园,自己的果园围墙被推倒,果园常住的小房子被损坏无法正常生活,甚至眼睁睁看着自己辛辛苦苦管理了一年,马上就要采摘的数千斤苹果被哄抢...... 承包果园、打官司、村民抢果园,提起这些事情,刘士情夫妇几度哽咽......
村委拒收果园承包款 经营8年果园被“卖” 2006年10月31日,吉县吉昌镇谢悉村委西原头村(以下简称村)为了解决村承包果园高枝换头,防止掠夺性经营,以果园承包合同甲方名义将已承包给农机发展中心的果园顺延承包期与合同乙方白锁贵达成《果园顺延承包合同书》由白锁贵承包经营,将原承包期2008年1月11日—2013年12月31日,顺延到2028年12月31日,并约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每年1月30日前交清当年承包金10000元,同时约定村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和转包等,合同签订后谢悉村委作为甲方盖章,法人村主任吕虎娃签名,谢悉村委西原头村小组原组长签名,镇经管站签证确认合同效力。 在白锁贵承包经营后,于2006年11月9日,将果园以300000元承包给刘士情夫妇经营,并按原合同约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果园承包费每年10000元,由刘士情夫妇向村交纳。自从刘士情夫妇转包经营果园起,村也知道,也认可无异议。这些年为了果园长远发展,他将果园老果树高枝换头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人力,初果园换头5年没什么收益,近几年果园才开始稍有收益,引起村里人眼红,想终止合同,当2014年1月28日他向村交纳合同约定2014年1月30日前交纳的果园承包金10000元时,村委主任吕虎娃有目的的推托不收,后在无法交付的情况下,2014年2月9日采取汇款方法,将承包费汇给吕虎娃,但被拒收。

据部分村民讲,2014年3月,谢悉村委西原头村民小组组长王继锁以及村民刘智强把刘士情经营多年的果园以每棵果树200元“卖”给了村民。据了解,谢悉村委西原头村民小组约25户都缴纳了“果树款”,总计约20多万元。 刘士情认为,为了达到解除合同占有果园的目的,指派人给他送达村解除合同的通知,称他违反合同,未按约定交纳承包金,终止合同。
一纸诉状告村委 生效判决成“空文” 为了公平公道地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刘士情夫妇一纸诉状把谢悉村委和谢悉村委西原头村民小组告上了法庭。吉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依据山西省吉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决书(2014)吉民初字第129号,判决如下:

被告谢悉村、组在本判决生效后至本案诉争的《果园顺延承包合同书》、《果园转包合同书》被依法确认效力之前,停止对讼争的171.8亩及土地正常经营管理的侵害,将该果园返还给原告刘世情、何爱英经营管理和收益。 但是村委、村小组拒收裁定,还是一意孤行,生效的判决成“空文”。 刘士情说,村委支部书记、主任、村小组组长带人到果园,并多次来人到果园骚扰,使他无法正常经营。 2014年4月15日下午,村又来人将他果园围墙推倒近10米,并冲进果园,把正在梳花的15个工人赶走,当晚又将果园电线剪断,次日又推倒果园围墙近200米,后进入果园将果树分占,致使他果园受损、停工无法经营。




2015年6月20日下午四点左右,村民再次对刘士情的果园进行破坏,刘士情拨打110报警,但是,派出所来了之后以“没法管”为由不了了之。 2015年8月30日,部分村民来到刘士情果园强行收果子。刘士情上午八点到九点期间报警两次,当地派出所但都没有出警,理由还是“无法管”“管不了”。 2015年9月6日,刘士情本人正在收苹果,部分村民又来抢,发生争执,村民报警后刘士情被派出所带走。

第二天5000多斤苹果和七十多个筐子被洗劫一空。刘士情在果园的厨房被砸毁,住房的窗户被弄坏,无法居住生活。 缴纳了所谓“果树款”的村民为何哄抢刘士情的果园呢? 部分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道出了事情:缴纳了所谓“果树款”的村民不是非要哄抢刘士情的果园。因为钱已经交了,刘士情和村委打官司期间村民没有任何过分行为。当法院的裁决书出来后,村民想拿回已经缴纳的“果树款”。但是被告知钱村委打官司和其他事情用了,要钱没有,要果园你们自己去。结果就出现了村民屡次哄抢果园的事情。 如今,刘士情夫妇苦心经营的百亩果园到了收获的季节。但是,刘士情夫妇的苹果致富梦就破碎了!刘士情说,他是从陕西榆林落户到该村的,属于飘零小户,孩子目前又在部队服役,之所以村委会敢这样强行无理解除协议,并鼓动村民来抢我的果园,就是看我家人少软弱可欺罢了。 刘士情夫妇重新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百姓利益无小事!山西吉县有关部门能否对此事公平公正处理好呢?本网将持续关注。 来源:消费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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