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公安局大槐树派出所果断处置一起扰乱单位工作秩序的行为 发布:洪洞县公安局 时间:2016/8/12 13:10:33 8月10日上午,大槐树派出所迅速果断处置一起聚众扰乱洪洞县电力公司单位工作秩序的行为。 2016年8月4日,洪洞县淹底乡村民高某在自家房顶进行施工时,雇用的工人邢某因搬运钢架梁时,钢架梁与10千伏孔峪869线路距离不足引发放电,导致邢某触电死亡。8月9日,高某纠集10余人在电力公司大门前摆放棺材、花圈、悬挂标语,封堵大门,致使工作人员不能正常上下班,客户不能办理业务,严重影响了电力公司办公秩序。 事情发生后,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批示大槐树派出所了解情况,妥善处置,绝对不能影响全县人民的正常用电。 8月10日,局党委委员、大槐树派出所所长根据领导指示,立即进行了严密的安排部署,期间派出两组民警分别与8月9日下午、晚上对当事人进行了劝离,经劝告无效后,所长亲自带领民警80余人到达现场,果断处置了这起聚众扰乱单位工作秩序的行为。恢复了电业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