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了解一下居民电价具体规则: 两个月电量总和在340度及以下按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0.477元/度;超出340千瓦时在341-52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按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27元执行;超出520千瓦时的电量,按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777元执行,三部分电费之和为该居民用户两个月的总电费。每个月出账一次,若第一个月电量超出340千瓦时,超出部分按对应的分档电价执行,第二个月延续第一个月电量标准执行。 本人8月为第二月,7月为第一月,6月为第二月,5月为第一月,情况是5月为290度不是太热,都是平常用电。到6月居然没有查表,二月不查过年可以理解,等到了7月直接算了两个月的电费超了520度为627度,8月又是用电高峰,0.77元一度真的伤不起,供电局难道不是故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