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许多家长都有一个犯愁的问题: 教育部门规定, 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上小学, 出生日期晚一天都不行! 因此,妈妈们最怕生处女座宝宝, 有的甚至赶在9月1号前剖腹产, 就怕宝宝晚一年上学。
不过近日,教育部的一份文件让这个问题再度引发热议。2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里面明确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也就是说,8月31日有可能不再是小学入学铁定的截止日期了。
不过小编在网上搜索一番之后,还没有发现山西有相关的政策出现。在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09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中提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在2016年太原小学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更是曾明确提到:“凡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收2016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那么, “8月31日前须年满6周岁才能入学”的规定从何而来?
我们先来看看教育部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说了什么:
其实,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的有关规定,在《义务教育法》里早有规定。 但具体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的说法,还是较为少见。 我们来梳理一下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施行,2015年修订) 凡是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1992年实施)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早在2008年,山西省政协委员阎润德就提案建议,男女生入学年龄应当加以区别。提案中说,现行的教育机制,男女学生入学年龄在同一标准线上。从6岁上学到大学本科毕业是22岁,硕士研究生毕业是25岁。工作相对稳定后,很多青年,尤其是女青年错过了谈恋爱的黄金时期。再加上一些用人单位有类似禁止女员工在参加工作几年内结婚或生育的规定,使许多刚刚走出校门的女生短时间内,无法在事业、婚姻和生育的狭小空间内取得公平。如果能够对男女小学生入学年龄加以区别,女生提前一年,男生退后一年,那么不论在学校教育阶段,还是在就业婚姻阶段,男大女小长期共处这种相对合理的格局,将使我们向着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迈出更为坚实的步伐。 而部分家长也支持放宽年龄。比如广东的林女士,其女儿是10月初出生的,“比同年的孩子晚了一年才上学,很吃亏。”她的意见是:“12月31日,比较合乎情理,让同年出生的孩子,可以同年上学。” 小编发现,国内部分城市也有一些放宽入学年龄的例子。比如郑州2016小学入学新政策中就规定,除了郑州航空港区是保证6周岁入学外,其他市内八区均保证六周岁四个月入学。也就是说,与往年相比,郑州市内八区入学年龄放宽了两个月。
当然也有人提出不同的看法。广东天河某小学肖老师表示,同一个班里,相差几个月大的孩子,在知识的接受程度、能力方面,有一定差距。从生活自理能力来说,有的孩子太小了上学,还会发生尿裤子等行为,也就是说,老师们不但要上课、教知识,还要在生活上照料上投入精力,这无论是对孩子还是对老师,都带来了很大压力。还是应该遵循孩子身心发展的自然规律。孩子读书年龄,不能再提早了。 一位心理学教授在分析儿童入学年龄时谈到,一般来讲,各种教育内容的安排要符合人的认知发展水平,儿童上学过早就是将不符合他的智力水平的内容强加给他,多数情况下是学不好的,容易使孩子产生挫败感,影响自信心的建立,久而久之孩子可能会对学习产生厌恶感,极不利于孩子今后的学习和健康成长。 那么, 应该如何判断孩子的最佳入学年龄呢?
有关专家表示,看孩子是否适合上学,应从四方面入手: 最新评论相关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