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临钢一区西湖小区所有房屋无房产证,导致购房者无法落户,儿女无法落户,无法上片区内的幼儿园和小学。 市公安局:已转交尧都区公安局核查处理。尧都区公安局路东派出所就此问题回复如下: 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通知)尧公治 [2017] 1号关于贯彻落实《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其中第三条坚持“依法办理、人户一致、区别情况、条件准入”的原则中: 在城区(包括乡镇)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实际居住,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人申请办理合法稳定住所户口迁移,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本人或父母、配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及交款凭证、单位房管部门证明及缴款凭证、政府房屋还迁协议、个人买卖公证书及交款凭证; 请提供上述材料来所进行办理落户及户口迁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