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任职资格人员名单公示 现将2016年山西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93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可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3月13日至3月24日)向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职称办)反映。反映材料要签署个人姓名,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于核实了解情况。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3月13日 山西省教育厅的公示名单显示,2016年全省共有93名教师通过评审获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其中临汾市有10名教师获此殊荣。 据了解,新的中小学职称制度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了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正高级相当于“教授级”职称, 中学教师能评上这一职称,应该算走上了事业的巅峰,除对老师自身成就肯定外,更是一种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