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咱山西老人又有福利啦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提出要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 摸得着的实惠 那么意见提出了哪些重要福利 一起来看看 1、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2、鼓励和支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服务。 3、除极少数超大城市需按政策落户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1、加强社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等。 2、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和便利,鼓励公路、铁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3、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1、鼓励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2、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3、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合作机制。 4、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失能人员特别是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5、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老年人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1、推动具有相关学科的院校开发老年教育课程,支持兴办老年电视(互联网)大学,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 2、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提倡乡镇(街道)、城乡社区落实老年人学习场所,提供适合老年人的学习资源。 3、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因地制宜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器材。引导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开设老年阅览区域,提供大字阅读设备、触屏读报系统等。 1.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2.贫困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依法依规给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3.进一步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放宽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和受案范围 4.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一定学时的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 5.鼓励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引导公民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老年人责任。倡导制定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支持政策,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 咱山西老年人 除了可以享受国家的福利 还有很多省内福利哦 1、进入本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旅游景区免头道门票,进入其他旅游景区享受头道门票半价优惠; 2、免费进入公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等公共文化设施; 3、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托运行李、物品; 4、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 5、免除乡村公益事业的劳务和出资义务; 6、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7、其他优待事项。 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下列优待: 1、免费进入旅游景区; 2、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3、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和市内轨道交通,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辖区内六十五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车站、机场和不实行对号入座的公共交通工具等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场所,应当设置老年人优待窗口、等候专区、老年人专座等助老设施,设置明显的优待服务标识,公示优待服务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老年人的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时,应当核实是否为老年人真实意愿,依法优先办理。 老年人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享受优待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