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7年5月初,临汾市某局委托有关招投标机构,对局机关办公楼维修工程进行磋商招标公告。据招标公告显示: 项目编号:LFZPZB-2017-054 项目名称:临汾市某局机关办公楼维修工程 工程内容:临汾市某局机关办公楼维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对机关办公楼的二层、三层和四层进行维修。工期20天 (二) 据知情人反映,早在3月份前后,该局全体工作人员已全部搬出办公楼,“办公楼要装修”。 众所周知,临汾市某局及某系统,在计划经济统购统销时代,曾发挥过无可替代的职能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县级某局行政职能越来越弱化,县级某局更是并入商务局成为商务某局或中心。 有亲朋好友在临汾市某局上班的朋友都有一个明显的感觉,上班基本无所工作可忙。局机关偌大一座四层办公楼外加后院二层培训中心,不过几十个人在守候。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后院某职工培训中心外包开设的饭店,却一直较为红火。曾几何时,其美食满足了几多临汾人的嗅觉味蕾? (三) 从前述临汾市某局机关办公大楼维修招标公告得知两个信息: 一是该工程内容为办公楼“2、3、4层”进行“维修”而非“装修”; 二是该工程采购方式是“磋商招标”而非“竞标”。 (四) 既然是“维修”,必定是该办公楼基础或建筑体出现“安全隐患”,而蹊跷的事作为基础部分的一楼竟不在“维修”之列。 据知情人透漏,该办公楼一层大部分为后院饭店职工宿舍,似乎是“用不着局里装修”。 是“装修”还是“维修”?吃瓜群众第一不懂了! 另据知情人透露,本次装修财政拟批款60万元,该将对办公楼地板、门窗、暖气、办公家具等进行更换,对楼体内外进行粉刷。装修还是维修,工程结束自会有答案。 (五) 据财政部〔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1、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2、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4、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 磋商,动词,多用于正式场合,表示双方仔细商量和研究,交换意见。 稍早些时候,同为政府购买服务、同为改造项目的临汾宾馆,就采取了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比对上述(五)条款,临汾市某局机关办公楼采用“磋商性招标”不知符合哪条哪款! 此为,吃瓜群众第二不懂! (图片拍摄于5月中旬) 来源:黄河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