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森新闻云报道,日前,新竹县一名工程师与女友在宾馆开房时,由于过于激烈,不小心弄坏了女友的一对巨乳。女友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赔800万新台币(约人民币176万),最后法院仅判赔3万(约人民币6000元)。 ![]() 工程师姓王,年收入70万新台币。2016年10月4日,王某与女友曾某在汽车旅馆开房,开战前两人在床上嬉戏调情,没想到对方却没注意到空间限制及力量上的掌控,竟以膝盖重击她的胸部,导致她胸前挫伤,紧急送往台大医院新竹分院。 女友气愤,将王某告上法庭。新竹地院表示,考虑到王某坦承粗暴行为,且立即将女友送医,陪诊到凌晨2时,表现良好,所以希望能私下和解。 但双方对于赔偿的认知有异,依过失伤害罪判处王某2000元(新台币)罚金,并判服劳役。 事后,曾某提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对方支付她的医疗,生活及车马费,共计800万元(新台币)。王某听到这金额当场傻掉,表示自己的年收入才70万(新台币),而且曾某的医疗费几乎都是他在支付,且伤处不舒服时也都是他陪同看诊,这样的要求太不合理,只愿赔1万元。 ![]() 法官表示,王某造成伤害却有疏失,且双方当时都是男女朋友,但考量原告却有受到精神,身体上的痛苦,应当请求精神赔偿,判王男须赔3万元(新台币),此外,医疗费则判赔5304元(新台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