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强化尧都区各乡镇的发展指引和约束作用,全面有效指导乡村规划建设工作,实现乡村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区住建局组织编制完成了《尧都区区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年)》。目前,该规划方案已经专家评审会审查通过,并修改完善。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将该规划方案依法予以公示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及广大居民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1月7日(30天) 二、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yddclgh@126.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尧都区华州路1号尧都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规划股9345室;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357-2228400 联系人:张工。 附件:尧都区区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年)》公示主要内容。 《尧都区区域乡村建设规划》 (2017-2030年) 公示主要内容 一、 规划目的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有效推进乡村建设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尧都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二、 规划范围 尧都区行政管辖范围的10镇、6个乡,10个街道办事处,372个行政村,其中:现状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村庄为32个;现状建设用地范围以外,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村庄32个;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村庄308个。规划地域范围主要为临汾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以外的农村地区,包括村、乡驻地和建制镇。 三、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2017-2030年。其中: 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0—2030年。 四、规划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优化区域乡村体系和乡村建设用的布局,全面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促进全域旅游和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区域乡村“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目标。 尧都区乡村发展目标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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