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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临汾市教育局发出一份《通知》,关系到所有中小学生…

2018-12-1 10:07| 发布者: 寒泪| 查看: 4996| 评论: 0|来自: 临汾智能教育云平台

摘要: 昨儿,临汾市教育局官网转发了一份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因为知道你们比小智还懒,所以俺就先形象滴帮大伙儿捋一捋:看图.jpg~ 【原文如下】: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市直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现将晋 ...

儿,临汾市教育局官网转发了一份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因为知道你们比小智还懒,所以俺就先形象滴帮大伙儿捋一捋:看图.jpg~



                                   【原文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市直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晋教基函〔2018〕69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并按照省厅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进行排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力量迅速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全面排查。除特别关注有无将红领巾及其名义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外,还要重点排查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或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各类“进校园”活动有无夹带商业活动等问题。在排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要立即叫停,并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二、建立审批制度,严格把好活动关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凡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或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参加的各类活动,必须坚持属地原则,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备案。未经审批的活动,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对于获得审批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监管,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或存在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有权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对于违规组织举办活动的学校将按规定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日常监管,营造良好环境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制度,严格禁止学校与外单位联合组织与学校教书育人无关的各类活动;要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校(园)长、教师法制意识,自觉抵制各类商业行为进入校园;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爱护广大中小学生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务于2018年11月1日前将本县市区、学校(幼儿园)贯彻落实情况及排查整改情况报临汾市教育局基教科。

邮箱:lfsjyjj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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