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日子,临汾12345(市长热线)、12315(工商投诉举报电话)、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的访问量突然变得密集起来——几乎没什么悬念,其中很多电话就来自临汾滨河湾。 许多人临汾人曾戏称滨河湾小区为“富人区”,似乎居住在这里业主,都吃喝不愁,衣食无忧,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哎哎哎角…… 不可否认,滨河湾业主们的生活自有其光鲜亮丽的一面,然鹅,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或许,你从来不知道,许多业主入住十年来,至今都没瞅见过房产证的一根毛儿;早早交了契税,这笔巨款到头来就像进了皇宫的太监——下面没啦~ 滨河湾业主们的委屈,历经十年终于酿成了一坛坛陈年“富人屈”。 下面是不甘心继续受委屈、揭竿而起的“滨河湾志愿者服务小组”发出的呼声: 最近,我们小区经常会有邻居向我倾诉电费之苦,有人说“家里一天到晚没人一个月下来也要200多”,还有人说“国家规定0.48元每度,我们为什么要承担0.6元!”,为此,我们查阅了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另外由山西省能源监察办、省经信委、省住建部、省物价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居民小区供电行为的公告》之规定,要求规范住宅小区物业供电服务和电价管理保障小区居民用电合法权益。 《公告》中明确规定,总表计费小区物业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居民用电标准。未执行阶梯电价的总表计费小区目前度电价格为0.487元,物业服务单位不得向居民分摊损耗电量或收取损耗电费,坚决杜绝乱收费和以停电为手段迫使居民缴纳水、气、暖及物业管理费等捆绑收费情况发生。 同时,我们与有关单位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了沟通,供电公司说“滨河湾的供电和收费是不符合规定的,老百姓不主张收费到户,我们也不可能多管闲事”,市工商局的观点更是让我惊讶“滨河湾物业因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去年被处罚过一次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反映比较强烈的小区都已经整改到位了,滨河湾没有人反映,所以你们小区没有当作重点去督办”,我们恍然大悟! 滨河湾从建设初期就是以很高的施工标准和施工理念来建设的,我们当年之所以选择滨河湾,看中的就是滨河湾的绿化环境和保姆式的物业服务。如今,园区杂草丛生,公共设施损坏无人问津,契税交了10年了没有任何答复,我们交着临汾最高的物业费,还得忍受既得利益者的要挟。试问,谁家的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滨河湾人什么时候才能醒悟?我们就这样甘愿了却余生?滨河湾的事还是要由滨河湾人自己去办,我们的态度决定我们的未来,你准备好了吗? 滨河湾志愿者服务小组 临汾滨河湾一众业主们兜兜转转了10年,蓦然惊醒,原来自己是个童叟无欺的冤大头pl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