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御景水城四期御宸苑业主的来信,反映交房问题: 2019年1月15日,期盼已久的业主们,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来到交房现场收房,却发现只能通过地库-1层坐电梯才能进入楼宇门。 究竟什么缘故呢?原来是楼宇门外一片狼籍,小区院内坑坑洼洼就不要说绿化了,连条路都没有!就这么个情况达到交房标准了吗?负责人声称物业费就从今天起征,就是你业主不来也可以视为自动收房!这是霸王条款吗?合理吗?谁能给个解释! 御景水城四期御宸苑开发商在基础设施没有完善的情况下强行交房用意何在?购房合同中出现的条款是不是属于霸王条款!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欢迎在文章下方留下你的想法、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