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运期间,全省公安交警将通过12项举措,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和大范围、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 春运期间全省公安交警管控重点 1.节前返乡高峰:1月25日(腊月二十)至2月4日(除夕)。其中2月2日(腊月二十八)至2月4日达返乡峰值。 2.探亲访友高峰:2月5日(正月初一)至2月12日(正月初八)。其中2月10日(正月初六)至2月11日(正月初七)达中、短途出行峰值。 3.返程高峰:2月14日(正月初十)至2月24日(正月二十)。其中2月15日(正月十一)、2月22日(正月十八)达返程峰值;2月14日、2月19日(元宵节)短途出行人数较多。 4.元宵节前后集会、庙会:2月17日(正月十三)至2月20日(正月十六)。 5.雪、雾等恶劣天气及重污染天气时段。 第一次:1月21日(腊月十六)至1月22日(腊月十七) 第二次:1月28日(小年夜) 第三次:2月10日(正月初六) 第四次:2月14日(正月初十) 第五次:2月21日(正月十七) 各支、大队将结合辖区实际,在春运期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统一行动。 1.全省主要运煤通道。 2.事故多发点、段。 3.桥梁、隧道、长下坡、山区背阴路段等易积水、积雪、结冰、团雾易发路段。 4.全省主干高速公路。 5.国省道与县乡村道结合路段、城乡结合部范围内路段。 6.城乡公交、面包车、校车主要通行的农村道路。 7.城市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等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周边道路。 1.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型货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面包车;大中型客货车(B2以上)驾驶人。 2.备案道路运输企业提供的不参加春运的车辆及驾驶人。 重点查处“四涉三超一疲劳”(涉酒、涉毒、涉牌、涉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强超硬会”(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营运客车和旅游包车违反夜间禁行规定通行、校车不按审核路线行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大客车违规载货、货运车辆违规载人、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备案不参加春运的车辆以及驾驶人上路运营作为重点隐患加以关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党委政府要求及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自的管控重点。 还是那句话 出行一定注意交通安全 开心出门、平安到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