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小编转发了一篇来自襄汾县卫生计生局的通报,标题为《关于我县一患儿就医后死亡的情况通报》,通报中称“患儿张馨月因病情转危转临汾市人民医院抢救不治身亡。事发后,襄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安排县卫计局启动相关处置程序,查明死亡原因,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初看这份通报,小编真是万分欣慰,欣慰于襄汾县政府能第一时间出面处理此事,安抚患儿家属,积极善后…… 万万没想到,该通报中提及的临汾市人民医院,随后也就此事发出了一份《情况说明》,自此,四岁女童死亡事件发生戏剧性的转变…… 关于我县一患儿就医后死亡的情况通报 2月7日上午,襄汾县大邓乡患者张馨月因病在襄汾县人民医院儿科就诊,因病情转危转临汾市人民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事发后,襄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安排县卫计局启动相关处置程序,查明死亡原因,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当日,县卫计局组织医患双方接触,了解事情经过,向患方详细告知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和程序,并派出专人随同医患双方向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临汾工作站报案。 经初步了解,2月7日上午,张馨月由家长陪同来县人民医院就诊,经接诊医生诊治,12时后离院,13点30分左右,患者再次来医院就诊,医护人员多次采取了急救措施,13时50分左右,家属转临汾市人民医院急救。 目前,调查处置工作还在进行。 襄汾县卫生计生局 2019年2月11日 2019年2月11日网络媒体上发布《山西襄汾县一患儿就医后死亡 县卫计局:调查正进行》一文后,我院高度重视,院领导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认真调查。 调查结果为:患儿张馨月,女,4周岁5个月,于2019年2月7日14时14分被当地救护车送至我院急诊科,当时已无心跳呼吸、神经反射消失、心电图呈直线。立即组织抢救给予气管插管接呼吸机辅助呼吸、胸外按压、心电监护、开通静脉通路予肾上腺素静脉注射,并请儿科专家急会诊共同抢救,经持续抢救1小时30分钟后患儿未恢复自主呼吸、心跳,意识丧失、神经反射消失、心电监护显示直线,抢救无效。告知患儿家属来院时已无生命体征,属院前死亡,患儿家属于当日15时45分放弃抢救签字离院。 临汾市人民医院 2019年2月12日 简单来说,就是襄汾县卫生计生局表示:患儿张馨月转临汾市人民医院抢救“不治身亡”。而临汾市人民医院表示:患儿属院前死亡,入院时已无生命体征,并非“不治身亡”。 目前为止,两家涉事医院各执一词,都坚持患儿不是在我方医院死亡,那就只剩一种可能,患儿在转院途中死亡。那么这就牵扯到一个问题,患儿当时的身体状况适不适合转院? 具体真相,我们不得而知,只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查明此事,给家属一个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