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丽的存款回单 2014年7月9日存入定期3年 至被人取走不到1年 7月6日,武丽去襄汾县曹家庄信用社,查询自己一笔金额为5万元的定期存款,被曹家庄信用社告知钱已被他人取走。之前,武丽的身份证和定期存单凭证,曾一度脱离了武丽的掌控范围。 曹家庄信用社还告知武丽及其亲属,她那笔5万元定期3年的存款,是在约10天前的6月25日被人取走的,取款人名叫王龙(化名)。取款时手持武丽身份证、存单,及王龙本人身份证。曹家庄信用社继续告知武丽及其亲属,办理该笔业务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不能也不会为武丽所主张的存款被人“取”走而负责。 武丽向黄河新闻网诉称:我存到你信用社的钱,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取走”,信用社应该负完全责任。其家属也情绪激动地认为,假如都像信用社说的那样,任何一个人拿上存款人的身份证和存单,都能把别人存在你信用社里的钱取走,那储户的钱款还安全吗?还有人敢存在你信用社吗? 就此,黄河新闻网记者分别采访了襄汾县曹家庄信用社和襄汾县联社,得到的答案均为:定期存款业务提前支取,只要能提供存款人的身份证、存单、代办人身份证,就可以办理,而且合乎相关规定。 对于普通人来说,总感觉在银行取钱应该比存钱审核要严格得多,也总是认为银行存取款业务,应该遵循的是宽进严出的规则,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储户存款安全。 比如说你去存钱的时候,只要提供自己或是他人的身份证,可以办理存款和委托存款业务,因为一般人不会无故把钱存在别人的名下。但当你取款的时候,为了防止恶意取钱或委托取款的真实性,就应该要求存款者本人前来办理。这样,银行既规避了责任风险,又保障了储户存款安全。 之前,有新闻报道广东高州市一老人中风无法行动,儿子到高州农信社替父亲取3万存款未成行,信用社告知必须见本人,不得已只好把老人抬到信用社营业厅。 也有新闻报道某未成年人为外出玩耍,在没有家长的监护下,手持存折在银行里取到了钱出走成功,而被家长告上法庭。 所以,银行及银行的监管部门,无论有何内部规定,都应遵循“客户第一”、“存款安全”的标准,本着储户存款安全的原则,升级修改相关不符合常理、又极易产生责任事故的规定。 银行相关规定明确,一次性取5万元以上属于大额取款,应该提前预约及本人到场。毕竟,5万元对普通农村家庭来说是笔不小的数目。经网上查询,有银行在执行:无密码存折取款,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武丽被人取走的钱数,正好就是5万,也正好没有设置密码。之前,她及她的亲属,非常熟悉和信赖当地的农信社。 无辜损失了5万元钱,武丽及其亲属陷入了困顿和无奈,情绪糟糕到了极点。并且,该情绪完全有可能从此会改变,他们对农信社的认识和看法。 来自:黄河新闻网 编辑:蓝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