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在扶贫路上不拉一户、不拉一人,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扶贫工作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支队党委的大力支持下,为了确保有效巩固帮扶村蒲县古县乡下刘村的脱贫成果,走好脱贫攻坚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下刘村两委、第一书记、交警支队扶贫驻村工作队联合蒲县盛昌垣核桃专业合作社,对下刘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史丽军的5亩苹果园实施“土地流转”,由“蒲县盛昌垣核桃专业合作社”负责经营管理,并签订果园管理托管协议三年(暂定)。
史丽军属于下刘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之一,于2012年患得了尿毒症,几乎失去了劳动能力。2010年,史丽军栽植了5亩苹果树,至今已10个年头,尽管下刘村委、第一书记、支队扶贫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不断给予帮扶,但由于其本人无能力管理,导致果园收益不佳。目前,果园腐烂果树死亡率达1/3以上,针对果园现状下刘村两委、第一书记、支队驻村工作队与史丽军进行多次商谈,经史丽军同志同意后,下刘村委委托蒲县盛昌垣核桃专业合作社经营该果园,并与史丽军达成了托管协议。采用“村委+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由村委监管合作社实施经营,托管期限为3年(暂定)。托管期间,史丽军不需付给蒲县盛昌垣核桃专业合作社任何费用,3年期间收益归蒲县盛昌垣核桃专业合作社所有;在蒲县盛昌垣核桃专业合作社实施经营管理3年到期后,若史丽军有能力经营,土地无偿归还史丽军;若史丽军没有能力经营,由蒲县盛昌垣核桃专业合作社优先继续托管,扣除物资劳务投入后的收益,史丽军获得大部分收益,同时蒲县盛昌垣核桃专业合作社保证通过3年的改造,应将果园的产量恢复至全村平均产量的90%以上。
在与下刘村建档立卡户史丽军签到托管协议后,下刘村委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一行10余人联合蒲县盛昌垣核桃专业合作社积极对史丽军果园进行改造,补充栽种苹果幼苗40余株,同时对果园内腐烂果树进行了更换,并对蒲县盛昌垣核桃专业合作社实施经营方式进行监管,确保果园产量恢复到全村平均产量水平。该做法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