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汾市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4月26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杜明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苏立强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赵志奇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爱萍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陈国鹏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赵文岗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胡宇霞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师玲萍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耿皖舜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燕萍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 吴淑敏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李芳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韶峰、张俊青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要献萍、王小琴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遆海鹏、董云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姜新生、周峰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贾芝真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秦文彬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永良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刘燕萍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俊珍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刘爱萍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涛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胡宇霞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赵文岗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志奇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杜明、秦文彬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苏立强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占元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锐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国鹏、万敏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崔勤、王斌斌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峰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遆海鹏、林蓉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姜新生、杨霞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裴子平、吴淑敏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林康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元峰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侯文锋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权补林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卫淑娟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