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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又一批好单位招人啦!五险一金、有编制!涉及公务员、士官、教师…

2019-6-14 15:57|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4811| 评论: 0|来自: 山西老乡俱乐部

摘要: 正值毕业季和跳槽旺季每年这个时候都有不少人找工作、换工作今天小编整理了一些不错的单位看看有你满意的吗山西省太原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经中共山 ...

正值毕业季和跳槽旺季

每年这个时候都有不少人找工作、换工作

今天小编整理了一些不错的单位

看看有你满意的吗


山西省太原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经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批准,太原市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职位1:太原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互联网信息传播管理研究高级职员1名;

职位2: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地铁运营高级主管1名;

职位3: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运行分析高级主管1名;

职位4: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互联网政务项目建设高级主管1名;

职位5:太原市促进外来投资局高级招商专员1名;

职位6: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局大数据高级主管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二)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

(三)本次招聘要求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本科毕业于生源省招生当年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专业,或QS2019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学;培养形式要求: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获取学位时间要求:国内高校获取硕士学位证时间不迟于2019年7月31日,博士或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获取硕士学位证时间不迟于2019年12月31日。

(四)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及工作经历,具体见《太原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应聘者报考聘任机关和职位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和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7月1日8时至2019年7月5日18时


2、报名材料

(1)《太原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和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考录取一本专业等证明材料;

(3)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及工作总结,作为负责人、主要骨干完成相关项目、案例、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证明资料。


3、资格审查

由太原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聘任机关、专业机构等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突出政治把关,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经太原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在太原红e网、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工作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重点审查政治品质、工作履历和工作业绩,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所应聘职位条件的,取消资格。


四、交通住宿补贴

本次招聘聘任制公务员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并为符合职位条件来太原应聘的人员提供交通住宿补贴。补贴由太原市委组织部按照500元/人的标准发放。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0日


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


一、招收士官对象:男性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专业查询),未婚,不超过24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关于补偿代偿: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享受国家资助政策。(见下面滑动部分)


全国直接招收士官报名起止时间:6月11日至7月5日18时


三、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入伍办理报名时间:2019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入伍办理报名尚未开始!( 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请在相关省、区、市的高考招生网站报名。)


三部门就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国家资助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答:我军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是军事人才的组成部分,是部队作战训练、教育管理和武器装备操作使用、维护修理的重要骨干。士官的来源渠道包括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按照军衔等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并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分级服现役年限为:初级士官最高6年,中级士官最高8年,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按照军衔等级分为上等兵、列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照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

二、为什么要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政策?

答:2009年以来,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在鼓励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以下简称“直招士官”),是贯彻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士官人才生长的重要渠道。将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既有利于激发更多优秀青年学生直接参加士官招收、投身部队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满足部队对新型士官人才的迫切需求,牵引和推动部队士官人才队伍建设;又能进一步补充完善高校学生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国家资助政策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服务作用。

三、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此项资助政策?

答:可以享受此项资助政策的高校学生包括两类:一是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二是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

四、什么是直招士官定向生?

答:直招士官定向生是指通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途径,经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选拔,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毕业后直接补充到部队相应专业技术士官岗位服役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也就是说,定向生在入学时就确定了毕业后要到部队以士官身份服役。目前定向生全部为专科(高职)学生。定向生完成2.5学年相应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后,于第3学年的12月份办理入伍实习手续,开始入伍服役。

五、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国家资助?

答: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七、直招士官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直招士官的高校学生可在入伍时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在首页点击“直招士官报名”,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报名页面(已经注册的学生直接登录),点击左侧栏“直接招收士官”或“定向培养士官”按钮进入并填报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邮寄给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向原就读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二)学校相关部门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

(三)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核实入伍情况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本人或委托人。

(四)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因故丢失的可向入伍地县级征兵办补办)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五)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或委托人寄送的加盖学生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章《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八、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是如何界定的?

答:指在2015年及以后年度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九、在校期间学校已经免除其学费的学生,还能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吗?

答: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不享受这一资助;减免部分学费的学生,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学费进行学费补偿。

十、如果大学期间只有一部分学费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的,应该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就高的原则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例如,大学四年期间申请了两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12000元;大学四年的学费每年5000元,共计20000元。如果申请学费补偿,可以获得20000元资助,但学校要根据“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先将资金用于偿还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剩余的8000元退还学生。如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获得12000元资助,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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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

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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