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考结束、中考结束、普通高中招生、小升初也要开始。临汾市教育局发布3个重要通知: 临汾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临汾市2019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深入推进依法办学,全面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有效解决中小学择校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和《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2019〕19号)的要求,现制定印发2019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汾市2019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9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 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 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所在片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学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和服务区划分 1. 招生计划 2. 服务区划分 招生服务区按照2017年(临教基〔2017〕47号)文件确定的执行。 四、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 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者,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住址划片入学。 2. 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 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 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 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 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五、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 7月10日—15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 7月16日---7月20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 市直各中小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 7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2019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附后),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5.9月1日市直各中小学校组织新生入学。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2. 规范招生行为。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3. 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4. 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时间和教师抽签时间为8月28日至30日,8月27日前各学校将编班方案报市局基教科。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5. 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6. 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临汾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2019〕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要求,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力争减少家庭经济负担,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治理民办学校择校热现象,创设良好的民办学校招生环境,促进公、民办义务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政府办学为主和公益性原则,统筹区域内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合理控制公民办学校比例,推动民办学校体量较大的县(市、区)逐步将区域内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占比降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坚持规范招生,推进生源均衡的原则。制止民办学校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无序竞争、重复选拔、乱收费等问题,消除招生过程的安全隐患,推进公民办学校生源均衡,促进本区域教育生态平衡。 (三)坚持教育机会公平,免试入学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民办学校要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的要求,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治理提前招生、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择性考试或采取其他变相考试的办法招收新生等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诗经班”“私塾”等形式开展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四)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市县(市、区)校三级联动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统一招生政策,统一安排招生工作进程,审核批准县(市、区)及市直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市教育局设立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网络平台,设立统一报名窗口。全市现存民办初中阶段学校初中招生报名工作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并实行网上报名、免试入学、超员摇号的招生办法。市直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的50%摇号录取,50%自主录取,各县(市、区)教科局要对辖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摇号和自主招生比例进行合理确立后报市局备案,并通过多种方式予以公示。民办小学招生办法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方式并向社会公示。 市教育局民办初中学校报名网址为:http://zsbm.lfedui.cn(7月15日24:00开通,7月18日24:00关闭)。 全市义务教育民办初中报名实行“一生一校”的办法,即有意愿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每人只能选报一所市直或毕业所在地的民办初中学校。本市户口在市外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市直或县(市、区)所在地民办学校可分别到市、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统一打印报名名单或制作光盘下发各县(市、区)教科局和市直学校。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按规定方法进行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的学校网上报名学生全部自行录取。各民办初中学校只能按录取办法要求录取报本校的学生,未选报本校的学生一律不得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通过网络平台公布录取名单。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结合公办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二)积极推动民办学校体量较大的县(市、区)逐步将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降到全国平均水平。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核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初中和小学学校办学条件,核定招生计划。按照国家和我省中小学设置标准,对小学超6轨、初中超12轨的学校招生计划进行逐年核减,直至符合要求,对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及2轨以下生源不足学校采取核减或暂停下达招生计划、停止办学、并校整合、转型发展等措施予以处置。从2019年开始,民办学校在校生超过全国比例的尧都区、侯马、襄汾、洪洞、霍州、翼城、汾西、蒲县等县市区,要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大幅减少民办学校小学和初中招生计划。县(市、区)教科局要根据一年级新生适龄儿童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人数确立民办义务教育阶段体量过大县(市、区)新生比例。各县(市、区)教科局要认真填写《临汾市2019年民办学校招生规模轨制报告表》(附件1),并于6月28日报回。 (三)严控规模轨制,严格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籍管理。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要求依据办学条件认真审验和确立学校办学规模,并根据将区域内民办学校中小学在校生占比降到全国水平的要求,明确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抢揽生源,严禁擅自超规模招生,超班容量编班。不得为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市教育局将对民办学校体量过大在校生占比较高的部分县(市、区)管理的学校进行监管。 (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好两类学校尤其是公办农村寄宿制学校。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建设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坚持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对两类学校重点保障,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并向两类学校倾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要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或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生源变动、乡村学校优化布局、城镇化进程及现有布局等因素,完成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或改造任务。要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五)加大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好招生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纸、广播、官网、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各县(市、区)教科局要在暑假前组织辖区内学校召开家长会,充分、深入、细致解读今年民办学校入学政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确保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曝光。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整治处罚力度。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视违规情节对违规学校采取核减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年检、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措施进行处罚。招生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督办事项,指导地方严肃查处追责。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确保和谐稳定。 重点摘要 1. 录取原则 市教育局设立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网络平台, 最新评论相关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