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惠民政策,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扶贫工作,切实发挥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精准扶贫,提升家庭经济困难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喜圆桑梓大学梦的作用。现就我区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0〕4号)、《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助厅〔2012〕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晋教助[2019]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二)有关定义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借款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是指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 3.代理结算机构 由代理结算机构完成助学贷款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的扣划工作。代理结算机构包括代理结算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 (三)贷款对象 1、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名单每年由教育部门确定。 (以下情况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的学生,进修类的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四)申请条件 1.借款学生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和会计学院(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条件的确定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注意事项 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五)贷款额度和期限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上限为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得展期。 二、受理程序 (一)所需材料 1、首贷所需材料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区教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借款学生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双方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如遇到学生《学生证》原件遗失的,可以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 注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和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也在该系统里打印。 2、续贷所需材料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区教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http://www.csls.cdb.com.cn)。贷款之前,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如果学生未按照要求填写续贷声明或维护个人信息的,将不能为其办理续贷。
(二)报名排序 根据以往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工作情况,为了方便家长、学生顺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不跑冤枉腿,不排长龙队,一次性办结手续。今年教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申请受理程序上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排序环节,即:贷款学生准备好所需材料后,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见下方)或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ydzxdk.zhichengweb.cn/stu/baoming.aspx”打开报名排序页面,按照报名排序栏目要求填写表格,填写完毕后,自行选定办理贷款日期(2019年7月22日--9月20日),每天办理130人。特别提醒:请贷款学生按照自己选定日期到尧都区教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业务。 (三)受理期限 2019年7月22日--9月20日 受理地点:尧都区教育科技局五楼 咨询电话:0357-3990109 尧都区教育科技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以往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工作情况,为了方便家长、学生顺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不跑冤枉腿,不排长龙队,一次性办结手续。今年教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申请受理程序上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排序环节,即:贷款学生准备好所需材料后,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见下方)或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ydzxdk.zhichengweb.cn/stu/baoming.aspx”打开报名排序页面,按照报名排序栏目要求填写表格,填写完毕后,自行选定办理贷款日期(2019年7月22日--9月20日),每天办理130人。 (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即可报名) 特别提醒:请贷款学生按照自己选定日期到尧都区教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