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8家银行违反相关规定被处罚 1、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34.9元,罚款人民币20万元。 2、山西曲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山西曲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处罚决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曲沃县支行处以罚款3万元。 ............................................................................................................................................................................................................................................................................................................ 3、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处罚决定:太原中心支行对其没收违法所得25858.11元,罚款人民币20万元。 4、中国农业银行汾西县支行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西县支行处以罚款6000元。 5、中国农业银行翼城县支行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行政处罚内容: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翼城县支行处以罚款5000元。 6、中国农业银行襄汾县支行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行政处罚内容: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汾县支行处以罚款5000元 7、中国农业银行大宁县支行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行政处罚内容: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00元罚款 8、中国建设银行安泽县支行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行政处罚内容: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对其处5000元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