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集团同舟煤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经理李清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煤集团同舟煤业原董事长兼经理李清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省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忻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清福简历 李清福,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山西广灵人,本科学历,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6年7月至1990年9月,大同矿务局马脊梁矿工程队技术员; 1990年10月至1992年9月,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综掘队技术员; 1992年10月至1997年3月,任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机掘准备队副队长; 1997年4月至2001年11月,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干部科工作; 2001年12月至2004年9月,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机电科液压车间技术员; 2004年10月至2007年9月,任同煤集团晋华宫矿刨煤机采煤队副队长; 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任同煤集团晋华宫矿机电督查组检查员; 2008年4月至2009年10月,同煤集团煤矿生产管理公司工作; 2009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任同煤集团同生安顺煤业有限公司经理; 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任同煤集团同舟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7月,兼任同煤集团同舟煤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任同煤集团同舟煤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兼董事长、经理; 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同煤集团同舟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 2019年1月免去其董事长职务。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主任、附属医院院长郝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忻州市委批准,忻州市纪委监委对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主任、附属医院院长郝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郝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涉嫌贪污和诈骗犯罪。 郝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法纪底线失守,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性质恶劣,在审查过程中,不如实说明问题,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忻州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忻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郝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贪污犯罪和诈骗犯罪问题,与公安机关分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郝静简历 郝静,女,汉族,1965年5月出生,山西忻府区人,本科学历,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参加工作。 1988年9月至2003年9月,忻州地区(市)卫生学校教师; 2003年9月至2007年9月,忻州市卫生学校团委副书记; 2007年9月至2008年10月,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医学教研室)负责人; 2008年10月至2012年1月,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主任(正科); 2012年1月至2019年4月,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主任(副处); 2014年7月,兼任忻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院长; 2019年4月被免去护理系主任和附属医院院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