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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

2019-9-14 16:40|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5047| 评论: 0

摘要: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 ...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汾市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汾市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打击扰乱客运市场违法行为,切实改善我市道路客运市场环境,确保行业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19年9月1日至1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百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遏制各种道路客运违法经营行为,提升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和道路班线客运的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正确选择出行车辆的安全意识,保障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多种客运方式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客运出行的需求,提升客运服务满意度,打造良好的客运市场环境。

  二、整治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开展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组织和个人,规范道路班线客运、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客运经营行为。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违法信息摸排。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开展客运市场违法信息摸排,征求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建议;要开展出行旅客信息咨询,掌握群众的出行需求和出行方式;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收集相关信息,建立客运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者及车辆清单和台账,摸清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者的活动规律,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撑。

  (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摸清扰乱客运市场秩序、从事违法经营者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按照“公安交警部门拦截、交通运输部门取证并实施处罚”的工作流程,交通运输部门协同公安交警部门,在公路路口、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铁站、集贸中心等旅客集散地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违法嫌疑车辆进行稽查,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取证,对证据确凿、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应严肃处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好联合执法过程中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保障执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打击客运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客运市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及时受理侦办交通运输部门移交的涉嫌扰乱客运市场秩序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四)规范巡游出租车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非法异地经营、违规议价等行为;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铁站等旅客集散地督导出租车文明排队载客,服从调度,在指定区域内揽客;建立健全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制度,及时将驾驶员违规行为记录到诚信考核档案中,作为驾驶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不断提升出租车运营服务质量。

  (五)规范网约出租车经营行为。开展网约出租车经营资质排查,严把网约车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关,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出租经营服务的网约平台和网约车辆。

  (六)规范班线客运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不按批准的班次运行以及甩客、倒客等违规行为;督促客运经营者安全文明驾驶,按点发车,规范运营,提升客运服务质量,提高群众乘车出行的舒适度和满意度。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具体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9月1日-9月10日)

  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通过在汽车客运站、机场、火车站、高铁站、商贸中心等客流集散地张贴宣传标语或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乘座非法营运车辆的风险和危害,鼓励社会各界和客运经营者提供、举报违法经营车辆和人员等信息;通过在临汾电视台、临汾电台、临汾日报开辟专栏,宣传报道客运市场整治情况、取得的成效等内容,营造全社会参与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9月11日—11月30日)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及公安交警部门联动机制,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加大对火车站、高铁站、飞机场、汽车客运站等重点区域联合执法力度,严查各类非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道路客运市场监管。不断完善执法、行业管理制度,细化责任追究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升道路客运市场管理能力,促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有效净化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环境,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

  (三)总结阶段(2019年12月1日—12月10日)

  总结专项行动成果及经验,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实现我市道路客运行业安全、和谐、健康、有序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有序开展,市政府成立临汾市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市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及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二)严格执法标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对执法过程中查扣的违规违法车辆信息及时登记入账,对处罚放行的车辆及时销号,做到“入出平衡”,定期对账,堵住执法过程中的“黑洞”。对专项行动查处的违规违法车辆及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不得随意降低处罚标准,确保处罚到位。

  (三)做好信息报送。建立专项行动“一日一报表、一周一报告”制度,各县(市、区)要责成专门部门和人员从9月10日起,向市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告上周工作情况,包括宣传发动情况、联合执法情况、实施处罚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从9月10日起,填报《临汾市规范客运市场专项行动日报表》。(日报表将由市交通运输局发给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报表联系人:席红卫,电话:18735710101,汇报材料和日报表均加盖牵头部门公章后,将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lfzhysk@163.com)

  (四)开展指导检查。市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的方式,围绕联合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立案、案件处罚等重点方面,加强对各县市区客运市场整治情况的指导检查,并定期通报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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