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晓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9年11月15日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王晓东同志任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冉莉萍同志的省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李岩同志的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翟善清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19年11月15日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翟善清同志提出,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接受翟善清同志的请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王克信、刘云晨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19年11月15日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追认) 鉴于王克信、刘云晨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涉嫌犯罪,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对违纪违法政协委员及时作出处理的决定》,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二十二次主席会议分别作出了撤销王克信、刘云晨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并已向社会公布,现予以追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