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用户注意!
欠费超30日上报个人征信系统
据交通运输部最新通报,截至11月6日,全国ETC用户累计达到1.6亿,完成发行总目标的84.01%。全国高速公路入口客车ETC平均使用率为64.22%,环比上升了1.92个百分点。《意见》提出,支持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力争2019年底前所有人工收费车道均支持移动支付产品。
意见指出,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系统。支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和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将自通行交费交易日起超过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户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保存期限按《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清算机构应组织成员单位建立黑名单管理机制。
那么如何避免这种现象发生呢?记者采访多家银行了解到,现在ETC用户可以绑定借记卡,也可以绑定信用卡,而逾期是因为绑定信用卡的用户没有及时还款导致,某银行客户经理提醒,很多ETC的用户绑定的信用卡并不是常用卡,所以没有及时关注账户信息状况,比较容易出现逾期的状况,如果担心逾期,可以开通短信提醒或者在银行的微信公众号里绑定银行卡。“正常还信用卡的话,是不会出现逾期的。”这位银行客户经理表示。
银行注意了!
停发ETC联名卡,且不能搭载其他产品
此前曾有持卡人反映自己“被消费”,经调查发现是ETC卡开通了小额免密免签功能而遭盗刷。《意见》指出,保障ETC联名卡用卡安全。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停止新增发行ETC联名卡,用户确有需求的,商业银行应在发行时默认关闭小额免密免签服务,并向用户充分提示风险。对于已发行的存量ETC联名卡,发卡银行应抓紧批量关闭相关小额免密免签服务,并妥善做好用户告知工作。对于用户主动要求开通小额免密免签服务的,商业银行应充分做好风险提示。
《意见》指出,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为ETC记账卡用户提供便捷的扣款账户绑定及扣款服务,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绑定已有账户,不得强行要求用户新开账户绑定,不得在用户办理ETC业务时强制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不得新增发行或为其他机构代理发行ETC储值卡,不得为新增发行ETC储值卡提供充值服务。停止新增发行ETC联名卡,用户确有需求的需默认关闭小额免密免签。
此外,鼓励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主动与交通运输部门ETC发行服务机构对接,建立协同服务模式,提升ETC发行能力。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可为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与ETC发行服务机构的对接提供平台支持,优化ETC发行流程,拓宽ETC发行渠道。支持清算机构会同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建立资金风险损失分摊等多元化成本分担机制,充分调动更广泛的金融力量共同参与ETC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