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行政执法协助调查通知书 临自然资协查字(2019)第001号 赵淑英、常建林、常成林、常洪林、常珈瑄、常冬珍、常建枝、常春枝、常馨支: 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解放西路54号进行建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本部门已立案查处。为查清上述案件有关事实情况,确保公平、公正,现通知你于2019年12月19日18:00之前,携带下列材料到临汾市规划监察支队五层会议室(地址:鼓楼南大街393号)协助调查及陈述、申辩: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解放西路54号建筑物房屋所有权证书及规划、建房手续; 3.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逾期未能到我单位协助调查并提供上述资料,视为放弃相应权利,本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357-2223077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