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汾市政法委《关于开展农信社“涉执行类贷款清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为有效清收不良贷款,维护佥融资产安全,我院将对涉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执行人应主动清偿逾期贷款本息,逾期将依据法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对于抗拒执行的,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二、对于特殊情况,确有重大困难不能一次性清偿逾期贷款本息的,请于规定期限内到尧都区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协商,制定相应的还款计划。 特此公告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