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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二中一教师交通肇事后“无人能管”?

2019-12-29 15:36|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10879| 评论: 0|来自: 临汾主旋律

  日前,本社接到居住于临汾市尧都区段店乡翰林苑小区的梁媛媛实名举报称,2019年6月1日,她带着一岁的女儿在教师公寓楼前扔垃圾时,临汾二中李泰鹏老师倒车将其女儿撞倒,然后从身体整个左侧碾压过去,造成其一岁女儿左掌骨骨折,肋骨骨折,胸挫裂,小腿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事故发生后,尧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以“非道路交通事故”为由不予受理,让去找辖区派出所;而去辖区段店派出所报案时,工作人员说非交通道路事故交警队也应受理。段店派出所一位郭姓所长说:让报案人找临汾二中校长,由校长出面协商解决;而临汾二中的王校长却说这事情学校不能插手,让当事人自己调解,她会催促李泰鹏老师尽快解决。

      梁媛媛随后提供了文字反映材料、孩子被压时的监控视频、住院时的照片、医生诊断、肇事车辆及肇事人的照片等相关材料,并一直说:李泰鹏作为一位为人师表的人民教师,在交通肇事后不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固然可恶;但前后历时六个月,尧都区交警队、段店乡派出所、包括临汾二中校长把我这个受害人当成“皮球”推来推去,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却是在助长这种受道德谴责的行为。而我的女儿因为腿部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现在走路颠,医生建议尽快治疗,否则可能会引起骨盆变形,甚至会影响以后生育。无奈之下,我只有求助于新闻媒体,我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有相关领导出面处理这件“非道路交通事故”,还我女儿一个公道!

现将举报材料原文录入:

反 映 材 料

尊敬的领导:

     我叫梁媛媛,爱人为临汾二中学校员工,居住段店乡翰林苑小区。2019年6月1日,我带着一岁的女儿去教师公寓楼前扔垃圾,临汾二中李泰鹏老师倒车将我的女儿撞倒,然后从身体整个左侧碾压过去。我急忙从车底下抱出孩子。李泰鹏下了车,我告诉他“你把孩子轧了”。李泰鹏说“没有吧”。李泰鹏对外称只是车把孩子蹭了一下。

随即送往临汾铁路中心医院医治,后又去山西省儿童医院治疗,前后历时六个月,此次车祸导致我一岁女儿左掌骨骨折,肋骨骨折,胸挫裂,小腿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

6月1号李泰鹏电话报案给事故队,二中老师李泰鹏在孩子入院时交付了五千元住院费后,就不再缴费,并在孩子还诊治观察期间,就四处托关系催促出院,说不出院就是在讹他。随后就不闻不问!由于孩子年龄小并受到极大惊吓,每天在睡眠中惊醒,嚎啕大哭,难以安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极大伤害。事发一周后,我们到学校监控室调取监控保留证据,却被校长拒绝。校长说:“监控视频属于机密。不可以拷贝。”可校长却在我们之前把监控拷贝给了李泰鹏。6月10号我们拿着写好的报案材料到御秀园楼下的事故队报案,事故队的队长说此事故属于非交通道路,应该去派出所。后来我们又去找了中队长,中队长说此事故属于非交通道路,而且时间长了,也没有了现场。6月12日我们又到段店派出所报案,段店所工作人员说非交通道路事故交警也应受理。后来我们又找到段店所郭所长,郭所长说让我们找校长,让校长出面协商解决。我们又多次找王校长汇报情况,王校长每次都说这事情学校不能插手,让我们自己调解。她会催促泰鹏尽快解决。无奈我跪求校长主持公道,校长说自己忙没时间,扭头就走了。我说你先忙,我等你。校长就这样拿话搪塞我,我无奈在校长门口跪了三个小时了。校长还找了派出所的民警到学校来抓我,说我扰乱秩序。

       孩子因为腿部没有得到及时治疗,导致现在走路颠,医生建议尽快治疗,后果会引起骨盆变形,甚至会影响以后生育。

       现在已经半年了,此事还没有解决!我恳请各位领导能为我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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