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元宵节”期间 为给外地游客创造一个 安全、畅通、有序的旅游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有关规定 结合五台山风景区交通 承载容量和实际情况 决定在2020年“春节”、“元宵节”期间 对五台县、繁峙县籍车辆实施 临时交通管控,禁止驶入景区 景区用于保障生产、生活必需的车辆 在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备后 办理通行证方可通行
交通管控时间 管控区域
相关处罚 凡违反本公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