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加检察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月18日下午,中阳县院首次召开涉民营企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邀请政法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相关单位参加。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中阳县院在会前对各位前来参会的领导作了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工作。 中阳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玉平主持听证会 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详细阐述检察院对两起案件拟作出不起诉的法律规定、刑事政策依据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听取汇报后,与会人员就该两起案件不起诉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提问、讨论。办案检察官就提问进行了一一回复。 与会代表与检察官进行讨论后,对会议程序及实体公开、公正给予充分肯定,认可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 中阳县政法委副书记任锦辉也对中阳县院召开此次听证会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中阳县院召开此次听证会是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出台的《全省政法机关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化检务公开、阳光司法的重要举措,鼓励中阳县院下一步要大力探索执法司法的新途径。同时,也对中阳县院进一步完善公开听证会的程序、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对中阳县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表示同意。 中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马宇峰首先代表中阳县院党组感谢政法委对检察工作的支持,感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感谢工商联对检察工作的配合以及公安机关和企业对检察工作的认同,并希望与会人员能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检察工作,为中阳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马检从具体的案例以及涉外业务“合规性审查”等方面,深入阐述了对该两起案件的不起诉理由。他表示中阳县院将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探索建立公开听证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听证程序,有序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办案,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马检强调,中阳县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11条”发展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县工商联的联系沟通,协作配合,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和新措施,以更大的力度服务、保障、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召开此次听证会是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也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的态度,既是检务公开、听取民意的过程,又是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检察办案的过程,同时也是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的过程。对案件的听证及最终处理,体现了合法性、合理性、合情性的统一,既有效地教育、挽救和感化了被不起诉人,又修复了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兼顾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化解了社会矛盾,体现了新时代司法理念由惩罚性向恢复性转变的具体实践,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