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高平 停放秩序的通告 一、市区所有道路机动车停放不得影响道路正常通行。 二、确因疫情防控无法进入小区、社区的车辆,允许在道路非机动车道内单排顺向停放,无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可在道路两侧单排顺向停放;丹河路机动车须靠中间花池两侧顺向停放。 三、建设路康乐岗至广场岗道路两侧,除专用车位外,禁止停放车辆,人行通道停车要按照车位指示方向停车入位。 四、严禁在十字路口、公交车专用车位道、消防通道、桥梁,单位、小区及道路出入口停放;市区部分小街小巷道路狭窄,因停车会造成拥堵的路段禁止停车。 五、车辆驾驶人应当在车内明显位置留下准确联系方式 。 六、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路侧停车场免费向公众提供停车服务。 2020年3月9日7时起,对于违反上述条款停放的车辆,我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或者拖移。请广大市民自觉有序规范停车,服从交警指挥,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特此通告 02 沁水 停放秩序的通告 县直各单位,县城的司机朋友们: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县城交通流量迅猛增长,机动车停车秩序不规范现象日益凸显,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现将疫情期间我县机动车停放规范通告如下: 一、确保机动车停放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 二、允许机动车在道路右侧单排顺向停放。 三、严禁在公交车专用车道、消防通道、人行道和盲道,单位、小区及道路出入口停放。 四、车辆驾驶人应当在明显位置留下联系方式。 五、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路侧停车场免费向公众提供停车服务。 六、县城桃园小区道路两边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下礼拜一将实行贴单式管理,望各位车主注意! 七、2020年3月9日00时00分起,对于违反上述条款停放的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进行处罚或者拖移。请广大司机朋友自觉有序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特此通告 沁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3月7日 03 阳城 停放秩序的通告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县城交通流量迅猛增长,机动车停车秩序不规范现象日益凸显,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现将疫情期间我县机动车停放规范通告如下: 一、确保机动车停放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 二、滨河东路、滨河西路、新阳东街、新阳西街、南环路、新建路、南城东街、金阳街、荣泽路、府南路、府西路、建设南北路、云蒙路下芹路段、析城大道非泊车位禁止停放。 三、凤凰南北路靠路东侧一侧临时停放,南城西街靠路北一侧临时停放,育英街、育秀街、惠泽路、滨河西路坡底至荪庄路段、G342县城路段(北环路)道路两侧单排顺向停放。 四、严禁在公交站点(站台)、消防通道、人行道和盲道,单位、社区、小区出入口以及道路转弯、掉头路口停放。严禁双排或多排停放影响道路安全畅通。 五、其余路段应文明停放,确保安全畅通。 六、车辆驾驶人应当在明显位置留下联系方式,以便突发情况及时联系。 七、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路侧停车场免费向公众提供停车服务。各小区要在防控疫情的同时,采取便民措施,让业主车辆回归小区停放,缓解县城道路交通管理压力。 八、2020年3月11日00时00分起,对于违反上述条款停放的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进行贴单处罚或者拖移。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有序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特此通告 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