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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的“醉驾人”,该醒醒了!

2020-3-17 09:41|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4738| 评论: 0|来自: 山西交警

疫情期间
我们一直提倡
“宅”为上策



但是
有些人真的宅不住
但他们的“挺身而出”
不是英勇抗“疫”
而是以身试法
最终酿成惨剧


2020年3月7日2时30分许,张某驾驶晋A83***五菱车沿滨河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水西关南街口路段时,与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据了解,张某6日晚上和朋友喝酒,于次日凌晨酒后驾车在滨河东路撞上行人后,发现其当场死亡,被吓呆的张某慌忙报警……


  经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7.83mg/100ml

一个生命就这样没了
一个家庭就这样支离破碎
近期这样的“醉驾人”还有不少
这些酒精检测数字让人看着心惊


2020年2月6日16时43分许,韩某醉酒驾驶晋ABK***灰色标致,在胜利街新建路口由北向东行驶时,与岳某驾驶的晋AD6***东风日产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测,韩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2.40mg/100ml


2020年2月20日15时43分许,宋某醉酒后驾驶晋A68***川崎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滨河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迎泽大桥南匝道南侧时,与前方同方向张某驾驶的晋AB9***凯尊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宋某所驾驶车辆又碰撞隔离护栏,造成宋某受伤、两车及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检测,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0.39mg/100ml


2020年2月24日23时30分许,王某醉酒后驾驶晋A56***标致车,沿滨河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森林公园西门路段时,碰撞停放中的晋A00***奥迪及晋M3Y***北斗星,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5.46mg/100ml


2020年2月27日22时34分许,司某驾驶晋AZ8***雅阁在王村南街由西向东行驶至王村派出所路段时,将步行的于某碰撞倒地,造成于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司某驾车逃逸。2月28日0时30分许,民警在司某家中将其抓获。经检测,司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18mg/100ml


如今这特殊时期
上至耄耋老汉下至学堂稚童
都知道待在家中就是最大的贡献
然而张某不仅外出聚餐
聚餐后还醉酒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机动车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开,往违法边缘开

轻易尝试酒后驾驶的滋味就是

轻则赔钱,重则赔命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