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提供有价值线索抓获在逃人员或直接抓获在逃人员的,公安机关将视情况予以20000-60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0357-8122110;0357-8121342 特此通告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2020年4月9日 身份证号:142629197411071015 户籍地:山西省浮山县城内北关街3号楼4单元201室 郭 毅 身份证号:142601198108112839 户籍地: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建设路25号楼4单元201号 李晓明 身份证号:142629198305201036 户籍地:山西省浮山县天坛镇北垣村1号 常引根 身份证号142601195501081318 户籍地: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中大街滨江明珠3号楼2单元301 乔海滨 身份证号:142629196806111013 户籍地:山西省浮山县城关镇西关村 黄新华 身份证号:612330197707190656 户籍地:陕西省佛坪县大河坝镇五四村大河坝街 刘雅宁 身份证号:6123231970100500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