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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抗疫时阳泉一企业“纸包火”瞒报处理一起安全死亡事故

2020-4-15 20:23| 发布者: 吕梁| 查看: 6100| 评论: 0|来自: 阳泉吧

摘要: 全民抗疫时阳泉一企业“纸包火”瞒报处理一起安全死亡事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瞒报事故行为,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的通报》,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国家监察部等六部门联合颁发的《监察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肃查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通知》,则进一步强调要“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惩瞒报事故责任人”。
然而面临国家高压,总有那么一丝不和谐挑战国家政策,挑战百姓底线。 2020年3月6日,当全国人民都在奋战抗疫之时,山西阳泉矿区一碳素厂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章作业,造成一名工人当场死亡的惨痛事故。

走访中了解到,死者任喜堂,男,52岁,多年在阳泉市晋阳碳素有限公司(顺缘盟碳素厂)打工,籍贯平定县娘子关镇背峪村,后搬迁至城西村居住,育有一对儿女,儿子在太原上学,务农的妻子同时在饭店打工补贴家用。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被突如其来的横祸瞬间冲击的支离破碎。
发生事故后,厂方负责人吴某并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和有关应急、安监管理部门,没有积极调查事故原因,而是刻意隐瞒安全死亡事故真相,逃避法律法规制裁,用简单粗暴的私了方式解决处理,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当做金钱交易,电话采访中的碳素厂吴某直言不讳是他自己不注意摔死的,前几天已经处理了,已经上报了!
本网就此碳素厂涉嫌安全死亡事故瞒报一事已向矿区应急局苏局长反映,苏局明确表示未收到事故信息,将进行调查。

瞒报事故就像一个寻常的热点新闻,很快就降温了,很快就被遗忘了,很快就无人再提起,只剩下遇难者遗属的悲痛绵绵无尽。那么晋阳碳素厂日常的生产经营是否合乎规范,安全生产是否落实到位,就有必要追问一下了:主管安监部门,尽到事前的管理以及监督的责任了吗?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天”,不仅仅是口号,更是悬在各行各业头顶的达摩克利斯头上之利剑,时时刻刻提醒着行业领导“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督部门的动作如此迟钝令人无法想象。不得不说是监督部门管理严重缺位,纠其原因是事故死亡一人不会引起突发事件,伤不了筋动不了骨。而经媒体披露后有关部门才会进行查处,此类问题还有多少,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很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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