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按照2018年度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尧都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灾情分析 1、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地处黄土高原,区域内断层纵横、沟谷发育,地质构造较为复杂,易发生地质灾害,加上地下资源长期开采和道路修筑等工程建设,致使我区存在多处地质灾害隐患。根据2017年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全区多年来有效落实各项预防、治理措施,我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34处,其中地面塌陷89处,滑坡31处,地裂缝7处,不稳定斜坡7处,可见地面塌陷及滑坡是本区地质灾害(隐患)的主要类型。按照规模等级划分为: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7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17处。按照险情等级分为: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17处,其中滑坡25处、地面塌陷80处、不稳定斜坡7处、地裂缝7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7处,其中滑坡8处、地面塌陷9处。灾害共涉及10个乡镇,主要分布于枕头乡、一平垣乡、河底乡、土门镇、金殿镇,其中枕头乡55处,一平垣乡37处,河底乡26处,土门镇5处,金殿镇3处,魏村镇、贺家庄乡、刘村镇、屯里镇、大阳镇、尧庙镇、贾得乡各1处。 2、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我区地质灾害成因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地质构造活动、降雨等自然因素引起的45处,占总数的33.6%,主要地质灾害隐患有构造地裂缝、滑坡;一类是以采矿、切坡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因素为主诱发形成的有89处,占总数的66.4%,主要地质灾害隐患为采空地面塌陷及不稳定斜坡等。 采矿诱发的地面塌陷隐患主要集中分布于西部山区的枕头乡、一平垣乡、河底乡的煤矿开采区。主要是由于开采密度大、开采层位多,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上土体在失稳的情况下产生了地面塌陷。随着矿山开采规模的逐步提高,灾害呈明显上升趋势。受威胁对象主要为山区居民、建筑物、耕地及道路行人。 切坡修路、建房等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隐患分布于金殿镇、一平垣乡、枕头乡等乡镇的公路两侧。由于切坡造成边坡不稳定,而形成了隐患,易发生崩塌灾害。受威胁对象主要为山区居民、建筑物及过往车辆和行人。 构造地裂缝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于平原区的尧庙镇大韩村、贾得乡小程村、城区和土门镇的堡子一带,主要由于新构造运动强烈,新构造运动的活动诱发了构造地裂缝,稳定性较差。受威胁对象主要为裂缝区居民和耕地。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根据我区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情况,下列区域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1、一平垣乡段家凹村、坂底村、核桃凹村、郑家庄村、丁家庄村、蟒王村、官道尧村、赤河村、连家窑村、杨家坡村、卓里村、张家庄村一带地面塌陷、滑坡、不稳定斜坡发育区。 2、土门镇二驹村、小腰村、李家庄村、坡头村、土门镇堡子一带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发育区。 3、河底乡交口村、三交村、张马庄村、靳家川村、河底村、何家峪村、西凹村、拾亩村一带地面塌陷、滑坡、不稳定斜坡发育区。 4、枕头乡安沟村、豁口村、米居村、红道村、枕头村、王斗村、圪垛村、垣上村、岭上村、院头村、后掌村、西道村、马家梁村、枣林村、苍上村、仪上村、桑岔村、西庄村、郭家庄村一带地面塌陷、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发育区。 5、魏村镇山底村一带地面塌陷发育区。 6、金殿镇高家庄村、峪里村、峪口村一带滑坡、地裂缝发育区。 7、贺家庄乡苏寨村一带不稳定斜坡发育区。 8、大阳镇南郊村一带黄土崩塌发育区。 9、刘村镇高堆村、贾得乡小程村、尧庙镇大韩村、屯里镇梁村、城区师大院内地裂缝发育区。 10、全区黄土高边坡处居民区。 11、山区交通干线区。 12、全区东西两山交通干线区。 三、冻融期地质灾害防治 冻融期是黄土区地质灾害高发期,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区直有关部门要对已有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做好监测变化情况记录。对黄土高陡边坡区,人口集中的集镇、学校、居民集中居住点、交通干线的安全进行重点排查,对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登记造册并上报,每个隐患点要确定监测人及责任人,重大隐患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 四、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防范期,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区直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及早进入防范工作状态,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1、汛期值班制度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和值班电话畅通,确保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迅速上报和及时抢险。 2、险情巡查制度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矿山企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汛期期间要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不间断进行巡回检查。区自然资源局每月要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情况进行抽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月要对本辖区内所有危险区和隐患点检查一次,重点隐患点每半月检查一次。 巡查的主要内容是危险区及隐患区段灾情发展趋势及监测、报警、应急抢险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发生。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向当地居民告知,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新的危害和损失。 3、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要完善信息反馈系统,当出现三级及三级以上预报等级时,要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发布预警信息。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区域实际,要及时报请区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公开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工作。 五、地质灾害事故速报及应急处理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趋势和《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健全完善应急机构。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事故要迅速上报区政府,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应急处理按突发性应急预案规定组织抢险。 速报内容为灾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灾种或特征、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情况。速报人主要是灾害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要求情况准确、及时。 六、重点工作 1、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紧急治理。加快工作进度,优先做好灾情最为严重的大阳镇南郊村崩塌的紧急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大阳镇南郊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2、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程。区直相关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落实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施工和监理,及早完成受灾村庄的治理搬迁。在完成2020年度221户治理搬迁任务的同时,要将2020年前所有未完成的搬迁任务一并纳入到今年搬迁工作计划中,力争10月底前提前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防治措施 1、落实防治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负责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避险明白卡发放、设立警示标志等预防措施落实;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区住建、发改、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能源、应急、气象、供电、教科、文旅等部门和各相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管理范围内地质灾害现状调查、隐患排查、险情动态监测、易发区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防治方案的编制和治理搬迁工作;村民委员会、社区和当地群众组织负责本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对群测人和责任人的管理、对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对象的安置及对灾害隐患消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职责落实到岗,责任明确到人。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尽职尽责,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防。 2、加强隐患巡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直有关部门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加强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巡查、监测、值班、速报等制度。对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隐患区要逐块逐段确定管理和监测人员,密切关注灾害发生前兆,出现险情,要及时以多种方式通知受威胁群众,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撤离并迅速上报。 3、加强基础培训,增强宣传演练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全区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尽职尽责能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广场式防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画、刷写标语警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规和规定,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科普教育,增强群众依法保护地质环境的自觉性,提高预防地质灾害的能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修订各隐患点应急预案并明确临灾时预警信号发送、群众组织方式及人员撤离路线,按照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力量建设,不断健全应急组织,完善物资储备,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识别、判断、防范地质灾害的应急能力。 4、设立警示标志,提高公众防灾避灾自觉性。要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明显位置要设立警示标志,告知群众灾害灾种、诱发原因、威胁范围、避让办法,使受威胁的人员能够自觉防灾避灾。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直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狠抓落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