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零事故”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日前,省应急管理厅负责人接受本报专访,谈如何开展“零事故”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他表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开创建设平安山西新局面。 记者:“零事故”单位创建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省应急管理厅负责人: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四铁”工作要求,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全省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创建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活动,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坚持结果导向。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基层长效治理效能,努力做到隐患不上交、安全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日趋增强。 记者:“零事故”单位创建的标准有哪些? 省应急管理厅负责人:共有三方面。组织领导保障有力。党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职责内的责任;基层安监站、企事业安全管理机构等健全并运转良好。 安全防范体系严密。防范力量配齐配强,行政村(社区)、学校(含幼儿园)、医院、景区、市(商)场、厂矿、车站、机场、宗教场所、大型企业基层营业网点等基层企业和单位都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重要部位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群防群治工作扎实,基层网格员和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定期开展巡查,群众职工开展安全隐患联防联治联控工作,安全生产秩序良好;安全防控措施到位,重点场所、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区域视频监控、报警器、硬质隔离、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技防物防设施配备齐全,相关信息设施互联互通,实现智能防控。 安全隐患整治有效。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动态掌握风险点、危险源,对隐患的种类、数量、状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器具等物品规范管理、使用;隐患整治彻底到位,强化整治措施,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工作,当年无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完善,确保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记者:“零事故”单位创建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省应急管理厅负责人:主要有8个方面。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各创建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压实创建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创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落实安全监督员工作制度,做到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 普及安全预防知识。各级各部门各创建单位要制定落实全民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加强警示教育,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各级各部门各创建单位要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质效。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和从业人员大培训、大考核、大比武,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技能。 织密安全防控体系。各级各部门各创建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发生之前,形成超前预防、超前治理的格局。 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省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要求,突出抓好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安全、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弃物、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监管指导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分类细化监管、创新监管方法、强化指导服务。同时结合创建单位实际,制定分类监管办法,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 严格创建工作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制定“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将每个创建单位都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逐级进行考核。 记者:“零事故”单位创建有什么要求? 省应急管理厅负责人: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创建单位要把“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建设平安山西的重要举措。要成立“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全责。 搞好统筹协调,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创建单位要把“零事故”单位创建活动与深化平安山西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认真总结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是强化安全基础、提高本质安全的长期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创建单位要建立创建“零事故”单位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一抓到底。 山西日报记者张毅 通讯员赵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