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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建言】建议在主要街道实行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制度

2020-4-29 20:13|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4538| 评论: 0|来自: 临汾新动力

建议在主要街道实行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制度



              市新联会副会长

            翼城县新联会会长                        张世伟

          和谐百货公司总经理




2019年10月8日,临汾市区开始实施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制度,涉及市区内8条主要道路的部分路段。此举备受广大市民关注和热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快速增长和道路、车位等基础设施之间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愈来愈明显。人们驾车无论走到哪个城市(包括县城),“找个车位真难”都是最为普遍的现象。翼城县红旗街、解放街、绛源路、八一路等主要街道两侧,设置的路边停车位在白天都一直处在“车满为患”状态,路内停车泊位的周转率也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县城区域路内的停车位是公共资源。调研中发现,这些主要街道两侧的门店或住宅小区中,有部分居民长时间甚至长期私占路内泊位,有的车辆从车上积存的树叶和灰尘来看,都快成了路内泊位的“僵尸车”。这些车辆长期停放占道,违背了对于公共泊位规划的本意,造成了其他车停车难、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加剧了城区交通拥堵。



2020年翼城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大交通秩序管理力度,加快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参照临汾市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制度,结合翼城县实际,建议在县城主要街道实行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对县城主要道路临时泊车位进行收费管理,能够有效规范公共泊位停车行为,提高城区停车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车辆有序停放,提升泊车位的周转率,调节城区道路交通矛盾,减少路内临时占道停车压力,缓解城区日益突出的行车难和停车难问题,保障道路通行顺畅。同时,能够倒逼人们响应节能环保、绿色出行的倡议,引导居民合理安排出行方式,有效利用公共资源,促进公共交通发展,打造绿色环保翼城。

二、法律依据。2015年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和交通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随之,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和公安交警等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导全省修订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补齐城市建设短板,缓解停车供需矛盾,提高停车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初步规划。

1、试行路段。红旗街公安局门前到红旗街与翔翼东街交界处,共1.8公里,双向可设置2.4*5.5米标准泊车位400个。绛源路自绛源路与翔翼东街交界处到城内村西城楼处,共1.8公里,泊位350个。解放街自五中到解放街与唐霸大道交界处,共2.7公里,泊位600个。三条道路的泊车位数量具体以实际规划为准。

2、收费办法。临时停车泊位实行计时收费,采用半小时计费制,前30分钟免费,30分钟后,前30分钟列入计费时段累加收费,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备注:临汾市临时泊车免费时间为15分钟)

3、收费标准。临时停车泊位小型车辆收费标准为2元/半小时/辆(车位),收费时段8:00-20:00时,其余时间免费停放。(备注:临汾市停车收费标准5元/小时,7:00-21:00时收费)

4、免费停放车辆。新能源汽车(悬挂新能源牌照)、执行公务的警车和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牌车辆。

四、运营机构。按照省发改委等部门的《通知》精神,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应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

2019年7月30日,我县成立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作为一个新兴的有代表性的社会团体,新联会自成立以来,积极投身县域经济发展、社会公益活动和助力脱贫工作,承担起了应有的责任和使命。新联会各成员在各行业有着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和资源,愿主动承担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下,服务好群众、管理好车位秩序,公开透明的将收益投入到社会公益性事业、助力扶贫事业以及新联会日常维持当中,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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