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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临汾市“十大道德楷模”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20-5-2 11:30|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3337| 评论: 0|来自: 临汾日报





评选类别





第六届临汾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表彰分“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每类表彰两名(同一事迹多人的按一个计算),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提名奖。




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候选人

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道德模范候选人

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

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

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

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

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推荐方式和名额








推荐方式

评选活动采取单位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可由本人所在单位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办,临汾、侯马开发区文明办,市直文明办,市金融系统文明办推荐,组织关系不在市直工委、金融系统、国资委系统的驻临企事业单位可向市文明办直接推荐;也可由群众(含本人)直接向各基层文明办推荐。

各基层文明办及驻临单位根据市里安排,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按照评选条件和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初选后向市文明办上报。


推荐名额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