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学延迟 不少人发出灵魂拷问: “延迟开学多日 没有住学校宿舍 那住宿费可以退一部分吗? 学费可以退一部分吗?” 近日 山西这个学校 对于学费问题给出了明确回复
陵川县教育局回复如下 ▼
对于学费、住宿费问题 教育部在4月10日发布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
目前,已有多地明确 退还住宿费! ▼ 浙江 多余住宿费一律退还 未开学不得收学费 浙江省教育厅明确:严格执行学费(保教费)收费规定,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的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宁夏 学校需将多收部分 在2020年春季学期末结算退还学生 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住宿费的,学校须将多收部分在2020年春季学期末结算退还学生。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 在校住宿时间不足1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1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学校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违规乱收费。 四川 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其中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河北 住宿费多余部分需退还学生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发布通知,提出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通知明确,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陕西 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合理清退 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发文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 各地各校应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 目前山西还未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很多同学也都在期待 自己的学校能“抄作业”退费 对于退学费、住宿费 你怎么看呢? 留言告诉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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