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抽查 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乳制品等3类食品3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其中,抽检肉类及其制品17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占4.5%。本次抽检的肉及肉制品主要包括畜禽肉、畜禽内脏、速冻调理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熟肉干制品。 一、磺胺类药物 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二、氟苯尼考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对其作了严格的限定,猪的肌肉、肝、肾中残留分别不得超过300μg/kg、2000μg/kg和500μg/kg。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肉类,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 三、土霉素 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土霉素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少量的土霉素残留食物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土霉素药物残留超标的食物可使人体中细菌产生耐药性,扰乱人体微生态,可能会引起恶心、呕吐、上腹不适等症状。 四、沙拉沙星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鸡/火鸡的肌肉、脂肪中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0μg/kg和20μg/kg,肝、肾中最大残留量为80μg/kg。若该药在动物源食品中残留而被人长期食用,可能会加速人类病原体对抗生素耐药性。 五、恩诺沙星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在肝脏和肾脏中也有严格的限定。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