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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30 14:35|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9043| 评论: 0|来自: 健康临汾
通 告
按照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县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应急技术审核方案的通知》(晋卫医函〔2020〕111号)及相关政策要求,洪洞县人民医院申报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顺利通过了省、市卫健委的技术审核,自5月29日起可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14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