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设为首页
开启辅助访问
请登录
立即注册
快捷导航
打开微信扫一扫
搜索
文章
用户
曝光台
宁夏经济商圈
太原
大同
阳泉
长治
晋城
朔州
晋中
运城
忻州
吕梁
临汾
用户名:
忘记密码?
密 码:
下次自动登录
QQ帐号登录
微博帐号登录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易汾网
›
首页
›
临汾
›
查看内容
山西: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让乡镇“干活”
2020-6-5 10:39
|
发布者:
良子
|
查看:
3504
|
评论: 0
|
来自: 山西广播电视台
6月2日公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确需依托乡镇办理的,必须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
我省清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规范各类代办事项,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一般不得要求村级承担;需要村级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提供经费等必要工作条件。同时,提高乡镇和村管理服务能力,强化乡镇服务职能,推动“放管服效”改革向基层延伸。整合基层各类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并管好用好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发挥“一室多用”综合功能。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建好村务公开栏,用好“互联网+监督”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
我省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例如:全面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加强对贫困人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等人群的关爱服务。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收藏
分享
邀请
上一篇:
【新·动快报】安泽县新联会举办成立一周年暨助力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启动仪式
下一篇: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食品广告发布提示公告
相关分类
旅游餐饮
时尚生活
汽车之家
地产家居
数码生活
文化教育
休闲娱乐
医疗养生
兴趣爱好
情感交友
便民服务
招聘信息
二手交易
曝光台
今日焦点
图文资讯
易汾网网站人员公示
临汾工商局备案
太原
大同
阳泉
长治
晋城
朔州
晋中
运城
忻州
吕梁
企业风采
宁夏经济商圈
名人专访
地方之声
临汾
下级分类
曝光台
最新资讯
本地头条
Copyright © 2008-2014
易汾网
(www.yifen30.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晋ICP备15001736号
互联网经营企业营业执照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1454号
互联网信息备案:317000012
人员公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