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有效遏制环境破坏污染和安全隐患,形成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排污.环境污染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泗水县人民政府长期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尤其是各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环境污染散乱污等.三小企业。然而,近期,群众反映泗水县金庄镇夹谷山村开山碎石厂严重污染环境,非法污染环境。
随即本单位人员电话联系了金庄镇政府,一位接电话的女同志说让我们联系负责环保的人员,口气很不友善,随即便挂掉了电话,紧接其后本单位联系了泗水县环境保护局,接电话的同志说具体事情他不清楚,随后向领导汇报,截止发稿本单位未收到任何回复。
2018年虽然实施了新的《环境保护法》,《刑法》也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但由于缺乏系统明确的实施细则,对环境犯罪的震慑力仍然很弱。近年一些环境犯罪的执法,仍多以行政处罚为主,即便对污染环境一类的案件,刑事处罚力度仍然极弱。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法律的宽容,放纵了这一类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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