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白英(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白英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白英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消防工程承揽、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阳煤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白英 白英为山西山阴人,从1980年开始参加工作便一直在阳泉集团,长达37年之久。职业生涯前中期,他主要在阳泉集团的财务系统工作,期间也曾短暂到五矿任职副矿长。
作为昔日阳煤集团党委副书记,白英曾在多个会议上大谈反腐,并宣称要抓好廉洁从业教育,提倡荣耻教育,树立良好的风气,依靠制度,督促干部注重修身,将廉政建设教育和孝、仁、慈教育结合起来。 附:白英简历 白英,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山西山阴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9月参加工作。
1980年9月至1986年12月,任阳泉矿务局总务处财务科科员;
1986年12月至1988年10月,任阳泉矿务局总务处财务科科长;
1988年10月至1991年8月,任阳泉矿务局五矿副总会计师;
1991年8月至1992年4月,任阳泉矿务局五矿副矿长;
1992年4月至1993年12月,任阳泉矿务局财务处副处长;
1993年12月至1997年12月,任阳泉矿务局副总会计师;
1997年12月至2004年11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2004年11月至2005年12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2005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2009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2015年11月到龄免职;
2017年10月退休。 |